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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所有持有我省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2009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中国会计改革三十年;
(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四)公务卡知识;
(五)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六)工会会计制度;
(七)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八)财经应用文写作;
(九)会计人员保健知识;
(十)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相关内容。
各地区、各单位可按照上述培训内容,根据持证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的选择内容,按需施教,开展多形式的培训,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会计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培训时间的计算以实际教学时间为准。
四、继续教育培训截止时间:
2010年1月至6月末止。
五、请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学生及时与教务科余亚明老师联系或者直接到湘潭县财政局培训中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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